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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子KTV给儿子庆生 酒后打伤服务员还袭警

2013-09-26 09:10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原标题:女子KTV给儿子庆生酒后打伤服务员还袭警

  2013年7月21日,长春市公安局长通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长春市某KTV三楼一间包房内,一名服务员被女顾客打了。两名民警在出警过程中也被这名女顾客所伤。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陈某,女,今年45岁。2013年7月21日20时许,陈某在位于长通路附近一家KTV包房内给儿子过生日。陈某叫服务生刘某帮忙点一首生日歌,服务生没点好,陈某就和服务生吵起来了,并将服务生推出包房。

  服务生在被陈某推出了包房后向警方报警,在警方到达KTV进行调查时,陈某抓住服务生刘某的脖领子问谁打他了。

  在长通路派出所的民警表明身份后,陈某抓住警察(刘振邦)的衣服领子,打了他一个嘴巴和一拳。被拉开后,两名派出所民警将陈某和另一名参与打人的人员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被害人民警姜鹏介绍,2013年7月21日20时20分左右,他们接到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派警,称长通路上一家KTV的服务生被顾客打了。到达现场后,他们找到服务员了解事情的经过,服务员带领自己和同事刘振邦到包房内进行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与两名民警发生了撕扯,在撕扯的过程中,两名民警都被嫌疑人打伤,随后陈某被带到长通路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经法医鉴定,姜鹏受的伤被鉴定为轻微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本案犯罪嫌疑人陈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具社会危险性,依据法律对其定罪不捕。

  东亚经贸新闻 记者 刘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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