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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酒驾司机撞死三名环卫工人

2013-08-05 10:45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肇事司机王某酒后驾车,已被刑事拘留。

肇事司机王某酒后驾车,已被刑事拘留。新文化网 刘长宇 摄

  8月4日5时20分许,长春市景阳大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尼桑轿车一连撞死三名环卫工人。肇事司机王某酒后驾车,已被刑事拘留。

  尼桑轿车撞人后前脸多处凹陷

  6时30分,记者赶到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于景阳大路的普阳街路口以西路段200米处,在建的长春市工商局新楼门外。

  在由东向西的机动车主车道上,散落着一些车辆碎片和很多杂物。地上依稀可见斑斑血迹,据悉,交警已经迅速勘查了现场,三名死者已经被送往殡仪馆,事故现场的血迹被工友们用灰尘遮盖住。

  在现场附近,一辆深灰色的尼桑两厢轿车被拖到了交警部门的清障拖车上,要运往交警队扣押,进行事故鉴定。该车的前机盖铁皮已经变形翘起,而车前脸有多处凹陷,呈现崭新的多次撞击痕迹。

  目击者称车撞人后开出50米才刹住车

  在现场,一名男子自称目击了事故的全过程。他说:“当时那辆尼桑越野车从西解放立交桥上下来,由东向西行驶到此处,车的速度非常快。十来个环卫工都在这段路上清扫,那辆车根本没减速避让他们,直接冲进了人堆里。车把三个环卫工撞飞出去,车开出了大约50米才刹住车。”

  目击者称,该车肇事之后停下,车上下来几个中年男子,看到环卫工人倒在血泊里,几个人也害怕了,在商量着什么。很快,交警赶到了现场,几人说会主动接受调查。

  三名死者为外地农民工

  三名死者的工友们称,由于事故太惨烈了,当时和三人一起清扫街路的工友们都吓坏了,领导来后,让他们全回家休息,让另一拨人员到景阳大路继续工作。有位工友认识三名死者,他说,三人分别是刘玉清(音,女)、于青云(音,男)、狄淑庄(音,女),三人都是六十来岁年纪。

  据悉,由于景阳大路周边在施工,扬尘比较大,环卫工人就加大了对这段路的清扫工作。而刘玉清是从四川来长春打工的,另两人也是外地,三人都是农民工。当时清扫路面的工人较多,而从立交桥上下来的车辆速度都特别快,非常危险。

  三名死者的家属都很快赶到了事故现场,都非常悲痛,有几个人情绪失控,哭着瘫倒在地上。很多群众也非常气愤,纷纷谴责肇事司机不避让环卫工,导致惨剧。

  肇事司机酒后驾车致3人死亡

  目前,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交警大队事故科全面介入此案的调查工作。

  经调查,肇事的尼桑骊威牌轿车车牌号为吉ATE386,车上有5人。肇事司机王某系某物流公司员工,8月3日,他驾车去吉林市,与朋友饮酒至后半夜,8月4日早上,他驾车赶回长春,沿景阳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建的长春市工商局大楼门前时,将3名正在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撞倒,经120救护人员现场确认,3人均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对王某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54毫克酒精。王某涉嫌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已被刑事拘留。

  或将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肇事者

  肇事者王某酒后驾车,导致三人死亡,案情严重。据悉,此案很快将被移交检察院,将有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而今年长春市发生的高三女生郑天一母女被酒驾司机撞死一案,肇事者已被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一审已经开庭,正在等待宣判。此案是长春市第一起在酒后驾车肇事案中,以该罪名提起公诉的案件,而以前都是按照交通肇事罪起诉的。

  如果只按照交通肇事罪判处的话,被告会被判3到7年有期徒刑;而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的话,起刑期就是10年,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近 几年国内已经有多起案例,交通肇事者恶意碾轧受害人,或者撞人后疯狂逃逸继续酿成事故的,很多此类案件最终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情节特别恶劣的还有判 处死刑的。 另外,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 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受害环卫工可获保险理赔

  环卫部门领导很快赶到现场,已经对死者家属进行妥善安排,并准备帮助协调警方办案,并办理死者后事。

  据悉,长春市各区环卫部门都为环卫工人办理了人身保险,基本上都是集体人身保险。集体人身保险是最适合环卫工人的,因为环卫工人的流动性大,不适合办理个人保险。集体保险则是以人数为主的动态险种,只要是这个环卫处的环卫工人出了事故,基本上都能得到相应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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