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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打黑”任务完成不力的负责人将调整工作或免职

2012-11-28 09:27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1月17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召开冬季治安综合整治“三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庆华介绍,警方在“三个专项”行动中的“打黑除恶”行动中确立责任倒查,“打黑”任务完成不力的责任人将调整工作或免职。

  唐庆华介绍,从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2月末,开展冬季治安综合整治百天会战“三个专项”行动。“三个专项”行动包括:“打黑除恶”行动、“破案攻坚”行动和“追逃”行动。

  “打黑除恶”行动的重点是打击3人以上(够教养以上)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团伙,包括行匪市霸、车匪路霸以及乡匪村霸。从2011年11月20日至2012年1月15日,长春警方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38个,其中涉黑涉恶团伙36个,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71名。期间,警方在“破案攻坚”行动中破获“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案件3937起,逮捕(教养)犯罪嫌疑人331名,抓获扒窃犯罪嫌疑人90人。命案现案破案率达到93.3%,为历史最高。此外,警方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共抓获各类逃犯151名。

  长春市公安局在冬季治安综合整治“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为各级公安机关确定了任务目标。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禁毒支队、打黑支队任务最重,要求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0个以上。

  另外,长春市公安局“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完不成“打黑”任务的派出所、支队等公安部门负责人,将会被调整工作或免职。另外,长春市公安局将根据未完成任务的程度,对相关公安分局的责任人诫勉谈话或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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