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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3月31日前参保单位须办理社保年检

2012-11-28 09:27  来源:长春城市网
“外来务工人员如何参加医保?有哪些医保待遇?”“领取失业金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医保?”……近日,针对2012年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读者咨询

  领取失业金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医保?

  市民李先生是长春市一位失业人员,他了解到现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想知道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部门解答

  领取失业金人员应缴费用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自2011年7月1日起,长春市社保局同相关部门一起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办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同时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截至今年1月底,长春市社保局已为9.3万多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555万元。今年长春市计划为3万名领取失业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

  长春市社保局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在办理完领取失业保险金业务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一个月后,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长春市医疗保险中心二楼“失业人员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卡及相关手续。 

  读者资询

  外来务工人员如何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

  今年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提出,建筑施工企业要以工程总造价的1.8%,为建筑工人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引导个体工商户按每月单位缴费8元、个人缴费2元的标准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长春市打工的王平看到这则消息后,给本报打来电话。王平说:“我在一家建筑工地做瓦工,像我们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怎样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如果发生工伤,有哪些待遇?”

  部门解答

  外来务工人员可按两种方式参保

  记者从长春市医保局获悉,外来务工人员可按照两种方式进行参保。一种为按单位每月缴纳8元,个人缴纳2元的标准缴费,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长春市居民基本医疗待遇;另一种为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缴费,其中1.3%为工伤保险费,0.5%为医疗保险费,外来务工人员本人不缴费,这可使参保外来务工人员获得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并在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在医保范围内的100%报销比例、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等;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1级伤残,支付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长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长春市医保局提醒长春市建筑工地上的所有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

  读者咨询

  新成立公司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刘先生:“我开办了一家物业企业,招了很多保安和保洁员,想给他们办理社会保险,需要到哪去办?带哪些材料?”

  部门解答

  成立30日内用人单位须办社保登记

  记者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持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职工档案及劳动合同等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相关社会保险分局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同时应提供《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和《职工人数与工资报表》。参保时未办理《工资基金使用手册》的,须在办理首次缴费或下期报表时补充提供。

  新参保单位驻朝阳、宽城、南关、二道、绿园、双阳城区和经济、高新、净月开发区,由所属分局办理参保登记;一汽集团、四环集团下属单位由一汽分局办理参保登记;驻长江路开发区的单位由宽城分局办理参保登记;驻汽车区的单位,由绿园分局办理参保登记(一汽厂区部分区域内单位按照2010年市社保局《关于一汽分局扩面区域划分的通知》规定由一汽分局办理);驻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单位,由二道分局办理参保登记。

  读者咨询

  企业今年何时办理社会保险年检?

  市民于女士在一家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作,她想知道今年参保单位什么时候办理社会保险年检?什么时候进行缴费工资申报?需要带哪些材料?

  部门解答

  参保单位3月31日前须办理社会保险年检

  3月31日前参保单位须办理社会保险年检,4月30日前申报缴费工资。

  2012年1月1日-3月31日,参保单位在缴清欠费后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核准成立的证件)、《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办理社会保险年检,由于单位停产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缴清历年欠费的须提交还款计划。

  2012年1月1日-4月30日,参保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年检后即须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单位缴费工资按2011年实际工资总额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按照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核定缴费基数平均工资的100%、80%、60%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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