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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介公司建“凶宅”数据库

2014-07-23 09:0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北京一中介公司建“凶宅”数据库

回购“凶宅”

  涉事房产中介公司还推出了回购“凶宅”的业务,承诺对已卖出的房子,若发现是“凶宅”,最高可原价回购。

“凶宅”信息平台

“凶宅”信息平台截图。图片来源:北青

  日前,北京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建立了一个京城“凶宅”数据库,在他们的统计中,北京目前至少有900所凶宅。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还在继续 进行数据的收集工作。这家公司认为的“凶宅”并非风水概念,而是指房屋本体结构内发生警方认定的自杀、他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此举昨日在网上引发热 议。对于建数据库的原因,该公司人员称是由于遭遇多次“凶宅”交易纠纷,并因此吃亏。

  输入小区名,系统列出结果

  在这家公司的凶宅信息平台,内部员工输入小区的名字,便会检索出该小区内统计在册的凶宅信息。信息列表中,凶宅被一一编号,具体位置也有详细显 示。“单元、楼层、门牌,还有发生时间都能看到。”一位地产的员工告诉记者。记者看到,在“凶宅”信息平台页面,关键词检索框可以输入小区或道路名称。输 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数据库内搜集的相应区域内的“凶宅”便会列出。

  在北京二环内某小区,调出凶宅信息平台上的数据,七处“凶宅”被列出。除去基本信息,关于原屋主的各类死亡信息也被列出,最恐怖的内容是事件性质和对事件的详细描述。

  “暂时不便公开数据库,因为涉及一些房主的隐私。”涉事地产公司品牌中心总监徐东华告诉记者,这些数据库,在录入信息时,已经做好了隐私保护,不涉及原业主的姓名等信息,未来也将不对外开放。

  徐东华认为,在交易过程中,人们受传统观念影响,不会接受“凶宅”,这成为“凶宅”贬值的主要原因。也正因此,在业主出售房屋时会存在不同程度的隐瞒,客户获知真相的过程变得更加艰难。

  不知情卖房,中介曾倒赔

  在北京市上地某一小区内,曾有顾客从徐东华的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后经查实,这正是一套凶宅。“顾客购买了房屋,也交了钱,但后来搬进去住,其他业主告诉顾客,房屋有问题,发生过不好的事。”徐东华记得,这个顾客过来找到他们投诉,同事也无法回答顾客的提问。

  徐东华说,接到投诉后,公司也去小区核实,发现在这套房屋内的确发生过一起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公司派人与原业主协调,但对方并不承认知情,“最后没办法,公司基于各种考虑,赔了顾客5万元”。

  徐东华表示,其在北京经营二手房交易多年,在以往的房屋交易中,他们受客户委托,往往优先考察房屋质量和周边设施,“凶宅”这一信息并未被纳入主要考虑,但因此遭受的损失却不小。

  在4000个小区搜集数据

  吃了这些“凶宅”的苦头后,去年11月,这家公司决定对京城的“凶宅”信息进行统计。“法律上对于‘凶宅’并无明确定义,我们只能从司法判例中 去判断什么才是‘凶宅’。”徐东华的公司利用2万多名工作人员,在北京主城区的小区进行调查,试图掌握凶宅的数据。徐东华解释,他们认为的“凶宅”并非风 水概念,而是指房屋的本体结构内发生警方认定的自杀、他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住宅。

  徐东华告诉记者,公司发动全体员工,在北京主城区和房山区的部分小区展开搜集,近4000个小区中,“凶宅”数超过900多处。“我们并不清楚 这个分母是多少。”徐东华解释,公司只能在经营覆盖的小区调查,在主城区内,小区数超过1万个,他的公司只掌握了不到一半的小区情况。“我们用了半年时间 统计,发现北京这么多凶宅,我们也吓了一跳。”徐东华说,他的公司统计这些信息,主要依据媒体公开报道和分布于各个小区内的工作人员实地探访。“居委会, 小区居民还有邻居,都是我们的了解途径。”徐东华承认,有些“凶宅”由于年代久远或几易其主,的确难以查清楚,但探访到的数据都经过层层确认,甚至有时曾 向辖区民警确认。

  律师说法

  法律将此问题视作公序良俗

  “从目前国内的案例看,故意隐瞒‘凶宅’信息基本会被判撤销合同。”中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德华律师表示,国内法律学界对于凶宅的主流认定较为 一致,尽管不同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等“物理瑕疵”,但故意隐瞒凶宅信息进行交易,破坏买卖双方达成协议需诚实信用这一基础,合同可判撤销。

  于德华律师表示,关于凶宅的案例很多,但现在法律学界都在争论如何判定。法律并不将凶宅列入封建迷信,而是将其视作公序良俗。故意隐瞒凶宅,构 成了买卖合同中的误解,甚至是重大误解,那合同可以被撤销。“有很多律师提议,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将凶宅这一信息纳入房屋登记系统。”于德华表示,在我国 台湾地区和一些欧美国家,凶宅信息会被纳入房屋登记系统,交易时买卖双方能查到。

  知多D

  也有人专买“凶宅”

  记者获悉,位于北京市花园桥附近一处房屋正是凶宅。原房屋主人在屋里上吊自杀,如今这套房已转了两次手。购买者是一位医生,多年行医让他明白, 生死并非那么重要,最终他欣然买下。一位法警也购买了一处凶宅。在他的工作中见过太多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因此屋子死没死过人,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徐东华也曾统计凶宅购买者,发现买来自住的购房者中,老年人居多。“他们多将这些事看得很淡。”

  但对于更多购房者来说,他们仍不能接受凶宅。也正因此,有中介公司推出“凶宅回购”业务。

  前日下午,记者在一家二手房门店附近,随机走访了十余名购房者。其中,有两名购房者明确表示,凶宅如果价格足够便宜,也“可以考虑一下”。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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