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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抓回首个“红通”人员吴权深 藏身澳门(图)

2015-07-23 22: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抓回首个“红通”人员吴权深 藏身澳门(图)

公安机关将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吴权深押解回国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广东省追逃办周密部署,于7月23日由公安机关将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吴权深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广东首个被抓回的“红通”人员。

吴权深,男,59岁,广州市新塘镇大敦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查,吴权深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大敦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2012年3月,吴权深因案情败露,潜逃出境至几内亚比绍。

2015年5月,广东省追逃办得知吴权深藏身澳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工作组赶赴澳门开展追逃工作。7月23日凌晨,在澳门执法部门大力协助下,成功将吴权深缉拿归案。

下一步,广东省追逃办将进一步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力争取得更大突破。

背景资料:(吴权深:红色通缉令名单中唯一一名村支书)

吴权深曾深得村民信任。

日 前,中纪委首次在官网集中晒出百名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国家公职人员、涉重要腐败案件人员。百人名单中有16人涉及广东,15人由 广东省司法机关立案,另有1名广东籍外逃人员由湖北省公安部门立案。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大敦村原村支书吴权深是名单中唯一一名村支书。

吴 权深从1996年起连续五届担任广州市增城新塘镇大敦村党支部书记,先后被评为增城、广州市、广东省、全国劳动模范,当选过广州市人大代表。2012年3 月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外逃至几内亚比绍。几内亚比绍位于西非,是本次通报表中为数不多的非洲国家之一,其他外逃人员大多逃往美国、加拿大、澳大 利亚等。

他带领的"老板村"

大敦村共有700多家工厂、7万多名外来工,是全国闻名遐迩的牛仔服装生产基地和"老板村".

据 村民回忆,最初带领大家开始做牛仔服装生意的,正是1956年生的吴权深。1980年代中期,吴权深是大敦村巷头社社长,他是当时第一批做牛仔服装起家的 人。之后,村民推选他当村长,希望他能带领全村人一起干。就这样,增城新塘第一批"洗脚上田"的村民开始做牛仔服装并尝到了甜头。

早 在2001年,南方农村报即以《增城新塘镇群体致富不是梦》报道了大敦村集体致富的经验。当时的村支书吴权深被村民称为"大头仔",他当时在接受南方农村 报记者采访时"语出惊人":"前阵子,我在增城市委组织的全市302个村级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发言说,大敦村农民群体致富,干部是先有'私'心,后有'公' 心。如果支部书记无法致富,怎能带动全村农民致富呢?所以我就发动村、社干部带头办厂,村民们就都跟着办厂了。"当年大敦村的年产值即超10亿元,上缴国 家税收超千万元。

2002年,南方农村报再次报道大敦村,吴权深当时称,村"两委"班子用九项民心工程"凝聚人心",让大敦村人旺财旺。九项民心工程包括:修路筑桥、治污治水、电网改造、电信建设、增设银行、兴学育才、绿化环境、整顿治安、敬老养老。

2005 年,南方日报报道《吴权深:"老板村"的村官 他带领新塘大敦村95%村民办起自己的厂子》中写道:"吴权深把自己的想法先是在几个兄弟姐妹身上'试验',然后把这种思路和村民沟通。村民在看到吴权深 一家人的成功之后,一些胆大的村民开始模仿,而吴权深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村民,不少村民因此办起了自己的厂子。大敦村的村民于是'一夜之间'都办起了牛仔 服装厂。" 2008年,南方日报报道《少赚数亿为农民建公园》、新华社报道《吴权深:求真务实 打造"花园村"》,都是在讲一件事:2008年,吴权深放弃可为村子创收70亿的工业或房产项目,反而投入2500万,将600亩地变为村民的休闲公园。

" 那个时候他真的很能干,也很敢干,带着大家致富,大家都很信任他。"今年4月24日,大敦村一位村民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不少村民认为,吴权 深在任期间做了不少实事,包括休闲公园等在内的基础设施。"那时的村'两委'干部确实干过不少实事。"现任大敦村村支书曾成光告诉记者,吴权深此前在村民 中的口碑是很不错的。

农民公寓项目或是导火线

资 料显示,吴权深涉嫌受贿,可能于2012年3月逃往了几内亚比绍,被增城市公安局立案,2015年2月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这名曾经的好村官是 如何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因为案情尚不明朗,暂时无法得知。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2014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判决书,或许能找出一 些端倪。

这份判决书的判决对象是吴权深的同事——大敦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大敦村原村主任卢锦秋。判决书称卢锦秋2012年4月份被刑事拘留,与吴权深外逃的时间仅差一个月。

根 据判决书,卢锦秋自1999年担任大敦村党支部副书记,在大敦村进行工程建设期间,他利用其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建人在承接工程、对工程监督管理方面提供帮 助,收受工程承建人姚某人民币25万元、以及区东文等人贿送的票面金额共计175万元的支票多张。卢锦秋最终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两年六个月。

判决书列出的受贿事件,似乎都和吴权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证人证词及 卢锦秋的供述中,出现"经吴权深提议,经两委讨论后同意将东江河堤水环境整治工程交给姚来做","2006年年底,有一天我和大敦村的书记吴权深在闲聊 时,向他提出让我承建第二期农民公寓,吴权深答应说已经交给姚办理相关手续了"……

而 早在2012年12月,增城官方公布,大敦村4名原村"两委"干部包括吴权深、卢锦秋等,在该村富苑农民公寓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他人贿赂,因涉嫌犯非国家工 作人员受贿罪与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被提起公诉,增城人民法院对3人分别判处2年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吴权深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为逃避处罚,于 2012年3月出境,下落不明,被增城检察院、增城纪委立案调查。

制度不完善是原因之一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大敦村走访时发现,虽然已经时隔三年,大敦村的支书也换了两届,但村民对吴权深依旧印象深刻。

"现在所有的交易都通过三资平台,公开透明,以前就是制度不完善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曾成光认为,制度不完善或许是吴权深走向腐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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