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队员在勘查现场
在襄阳,有一群优秀的刑事技术民警,他们利用丝丝痕迹,追踪犯罪嫌疑人,守护着你我的安全。16日,记者走进高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办公室,采访了在这里工作的4名年轻队员。
科学是揭示真相的利器
2013年5月15日零时10分,110指挥中心的民警接到家住东汽万众太阳城的年轻男子李某打来的报警电话。李某称自己的母亲被杀了。
很快,高新刑侦大队刑事技术中队的4名队员赶到现场。李某对民警说,5月14日晚,他下班后回家,发现母亲被人杀害了。“我们动作轻一点,不要 影响其他住户休息。”中队长曹展鹏嘱咐。“现场喷溅这么多血迹,凶手行凶时情绪一定很激动。”队员李杰说。“是啊,门窗也都完好无损,很有可能是熟人作 案。”另一名队员陈丙文说道。在队员吕波拍照、录像后,李某很快被排除作案嫌疑,倒是死者的现任丈夫吴某不知去向,有重大嫌疑。
不久,专案组在武汉市将吴某抓获。审讯中,吴某坚称自己是过失杀人。他说,4月15日晚,自己与死者易某因经济原因争吵,无意中将易某推倒在地,致其死亡。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将易某的尸体以及沾血的被褥、床单等物一并塞入床箱内,并铺上新床单。
真相是什么?揭示真相的任务落在了4名队员肩上。
4名队员发现,虽然吴某供述了墙上的血迹,却无法解释床箱底板上喷溅的血迹,以及衣柜缝隙内发现甩溅的血迹是如何形成的。吴某的话显然与勘查结果不符。
为解开这个疑点,他们在科学技术实验室内多次进行模拟实验。实验表明,有一个物体用很大的力度撞击地面上的血迹,才可以形成床箱底板上的喷溅血迹及衣柜缝隙内发现的甩溅血迹,从而得出了凶手打击死者头部时,头部与地面撞击使血液喷溅至床底板上的结论。
现场证据证实了实验结果的合理性。
与此同时,他们拿出了尸体的检验结果:死者确系李某的母亲易某,死因是较小的钝性物体多次击打头部。
面对铁证,吴某心服口服,交代了实情:他先将易某推倒在床与衣柜间的地上,用铁锤多次击打易某的头部,致其死亡。
至此,这起恶性杀人藏尸案告破。
不要对我们撒谎
8月14日11时,在襄阳打工的四川籍男子吴某百无聊赖地走在襄州魏庄二组的农田小路上,遇见了40多岁的智障妇女张某,遂心生歹念。
过了一会儿,农田小路上走来两名妇女。她们见此情况,大声询问吴某的身份。吴某做贼心虚,抓起衣服撒腿就跑。两名妇女赶紧追上前,将吴某抓住,扭送至七里河派出所。
审讯中,吴某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还没做。而张某情绪一直很不稳定,无法配合审讯。
吴某说的是真话吗?4名队员再次出击。
4人展开讨论。曹展鹏说:“从吴某遇见张某的时间和两名妇女遇见吴某的时间差判断,吴某在说谎。”吕波回应:“可是从张某身上提取的生物学样 本,还不能证明吴某对她实施了犯罪。”李杰提议:“既然张某的身上找不到关键证据,我们不如换个切入点。”陈丙文很快接上李杰的思路:“从吴某身上入手, 提取他身上的生物学样本。”
当晚,他们从吴某身上提取了样本。经过多次实验,他们从吴某身上提取的样本中,发现了张某的生物学样本。
关键性证据出来后,吴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找到2万元,消除一家人的误解
5月16日,家住伙牌镇王湾村一组的李老汉向七里河派出所报警,称5月15日,家中2万元货款被人偷走。4名队员立即出警。
4名队员围着李老汉的院子反复勘查,没有发现可疑的脚印。李老汉家还养着狗,若是有陌生人靠近,狗一定会狂吠。但是,5月15日一整天,一直在家的李老汉的儿媳都没有听到狗吠声。吕波仔细勘查,也没有找到陌生人的指纹。这些迹象表明,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此时,李老汉偷偷将4名队员拉到一边:“我怀疑是儿媳妇偷拿了我的钱。我原来拿钱回家,都是把钱藏在枕头底下的。她拿过好几次了,我都发现了。”4名队员告诉李老汉,没有证据,不能冤枉其儿媳妇。
李老汉心里不痛快了,开始大声嚷嚷:“就是她拿了钱!”李老汉的儿子和父亲争吵起来。
争吵中,李老汉的儿媳妇无意中说出一个细节:5月15日13时许,喝得醉醺醺的李老汉回来过一次,在家里晃悠了一圈又走了。对此,李老汉坚决否认。
队员们几乎同时想到一种可能:会不会是喝醉酒的李老汉回来将钱转移了存放位置?于是,4名队员和李老汉一家人四处寻找,果然,在靠西面院墙下杂 货间的垃圾桶里找到了2万元现金。李老汉十分尴尬。“老李,以后有什么心结,多跟家里人沟通,事情就能得到解决。你看我们4个队员,从来都是不论时间,领 导一打电话,立即赶到现场。家里的老人、小孩多次抱怨,甚至生气,我们都是耐心地沟通,家人最后都能理解我们的苦衷。”曹展鹏开导着李老汉。“你干完活还 能随时回家和家人团聚,我们4个人,老家都在外地,逢年过节从来不放假,都是老家的人抽空看望我们。你要好好珍惜和家人之间的感情啊!”
李老汉听罢,当即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随便怀疑家人,要关心自己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