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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遗失身份证 被捡到男子冒用在外地开房

2014-04-24 22:40  来源:钱江晚报

金东区孝顺派出所的骆警官,3月中旬出差去杭州时一不小心把身份证丢了,“可能是落在去杭州的大巴车上了。”

补办身份证要走很多程序,骆先生期待着有好心人捡到身份证交给派出所,但一直没有音讯。

出于警察的职业敏感性,骆先生对身份证遗失一事也非常戒备,他一直担心被他人冒用干非法的勾当,所以经常会查看自己的身份证有没有被人捡到使用。

果然,4月21日早上8点30分左右,骆先生查询自己身份证的使用信息时,发现了“异常”:义乌市江东街道某宾馆有自己的4月20日晚上的开房记录。

当天晚上,自己明明在金华,怎么会在义乌有开房记录?骆先生认为,应该是有人捡到自己遗失的身份证,而且冒用开房。

说来也巧,这开房人偏偏到了自己的老家义乌,而且还没有退房,骆先生立刻联系该宾馆所在辖区报了警。

当天早上9点,接到举报后,义乌市巡特警大队江东中队立刻赶往宾馆,发现一男子正好在柜台前准备退房。

男子姓朱,32岁,江西鹰潭人。

民警从朱某身上找到了骆警官的身份证:“你为什么要用别人身份证开房?骆先生是什么人?”

朱某若无其事地说:“骆先生是我同事,他是义乌下骆宅人。”而且轻轻松松把身份证上的住址背了出来。

民警问:“你朋友到底是干什么的?”

这下,朱某觉得情况不妙:“骆先生真的是我同事。”

当民警告诉他:“骆先生不是你同事,他应该是我同事才对。”

这时候,朱某开始装起了糊涂,坚持说:“我喝醉了酒,开房时搞错了身份证。”

不过,即使朱某不承认,也无法掩盖他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事实,民警调查发现,他还曾经冒用骆警官的身份证,在杭州的网吧上过网。

经查,朱某在杭州某酒店上班,因为有老乡在义乌工作,平时会过来义乌找老乡玩几天。

前段时间,捡到骆警官的身份证后,朱某一直随身携带,偶尔还冒用一下。因为冒用他人身份证,朱某被义乌警方行政拘留4天。

民警告诉记者,朱某的体貌特征与骆警官一点也不像,宾馆服务员却没有仔细查看就草率登记让人入住,涉事宾馆受到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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