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据网络。
春节将至,家住南充市营山县的一女士搭上了一趟回家“顺风车”,不过,她却在途中被他人以“派出所所长”身份骗取人民币数千元。近日,营山县法院作出宣判,行骗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寻觅商机
无业游民假扮“所长”
家住南充市南部县的陈才明,平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临近春节,陈才明见乘车回家的人连续等几个小时也上不了车,有些小聪明的他决心抓住人们等车的焦急心理,骗人搭顺风车谋取财物。
为行骗成功,陈才明找到王洪波、杜勇军、李鸿运三人,经过商议,4人达成共识:由陈才明扮派出所所长,李鸿运扮所长司机,王洪波扮认识所长的农 民,杜勇军扮丢包人。陈才明和王洪波负责把目标人物带上车,李鸿运负责开车,杜勇军负责上前要求搜查钱包和行李。分配好任务后,4人便开车前往营山县城的 87队汽车站。经仔细观察,他们很快便锁定了行骗目标——已在车站门口等车多时的罗梅梅。
急切返乡
单纯女子被骗数千元
陈才明接近罗梅梅以后,告知罗梅梅自己是回龙派出所的所长,一边聊天,一边套取罗梅梅家庭信息。这时,王洪波上前招呼陈才明,一边递香烟一边 说:“所长你是要回回龙吗?我能不能搭个顺风车嘛?”“可以啊!”随即,陈才明拨通电话,叫李鸿运开车过来接人。单纯的罗梅梅被“警察”身份蒙骗,降低了 警惕性,陈才明趁机以人多不好乘车为由,邀请罗梅梅一同返乡。没有察觉到危险的罗梅梅就这样被骗上了返乡“顺风车”。
上车后,陈才明等人驱车来到杜勇军蹲守的超市买水,杜勇军便将事先准备好的红包丢落在地,杜勇军看见捡到红包的王洪波上车后,便冲出超市,拦住 车子说自己丢了一个红包,里面有两千块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卡里有八万块钱,要求检查钱包和行李。在检查过程中,陈才明趁罗梅梅不注意偷了其手提包里的 现金、手机和银行卡。随后,陈才明对罗梅梅说,“美女,我们先下车吧,我让司机送他们到派出所去,再让司机回来接我们”。
等陈才明下车走后,罗梅梅返回下车地方,发现自己行李包的两个手机、两张银行卡及现金1900元都不见了。
判决结果
行骗者被处4年徒刑
财物到手后,陈才明等人在南充市蓬安县汇合,并将银行卡里的钱转账到名叫吴天明的账户上,随后,4人赶往绵阳市盐亭县取款并分赃。
事情败露后,公诉检察指控杜勇军、王洪波(陈才明、李鸿运另案处理)犯盗窃罪,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营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处 杜勇军、王洪波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对其所盗财物未退还部分继续予以追缴。(文中文物皆为化名 简小利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刘治海 实习记者 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