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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社长及副社长因记者陈永洲事件被免

2013-11-01 21:09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消息,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获悉,该集团免去《新快报》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社长马东瑾的职务。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刘红兵兼任《新快报》社长,《羊城晚报》社委孙璇任《新快报》总编辑。

2013年9月9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称,2012年以来,新快报连续发表多篇署名为记者陈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实对中联重科进行诬蔑诋毁,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商业信誉并造成重大损失。

经前期调查,长沙警方于9月16日正式立案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10月18日,在广州警方协助下,长沙警方在广州将陈永洲抓获。10月19日,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0日,陈永洲被批准逮捕。

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10月31日做出查处决定,给予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吊销新闻记者证的行政处罚,责成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对新快报社进行全面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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