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新娘对谁来说都是一桩美事。可是,万州的贺某却在迎娶新娘的途中,几个帮忙人员私摘农家柑子,果农率家人将娶亲队伍堵在途中,新郎贺某操扁担夺命一条。日前,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贺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1997年2月10日,这天对于万州区武陵镇居民贺某来说,是一个大喜日子———时年23岁的他当天迎娶武陵镇瓦屋村的兰兰。
娶亲队伍进入瓦屋村地界,在路过村民王成秀家时,有几个帮忙人员见到红艳艳的柑子挂在果树上,忍不住用竹竿去打落柑子解渴,双方随即发生纠纷。
当时,兰兰正在家里乐滋滋地等着心上人前来迎娶,却意外得知娶亲队伍惹祸。兰兰的外公和父亲等人到王成秀家赔礼道歉,并提出愿意拿出50元来赔偿这四个柑子,可王成秀不答应,声称要等丈夫张福成回家后再说。
吃过午饭,兰家再次上门,再三表示歉意后,把赔偿金提高到了100元,遭到已经回家的张福成拒绝。张福成提出必须新郎给钱、新郎赔礼道歉,并下跪认错。兰家人认为这个要求太苛刻,没有同意。
当天下午3时许,娶亲队伍接到兰兰后,准备返回新郎家。再次经过王成秀家门前时,王成秀拦在路中间,要求兰家给个说法。双方言语不和打了起来。
在队伍后面的新郎贺某,看见前面的姐姐被人打伤,很是气愤。此时,张福成的儿子张海成拿着一根扁担朝贺某打来,贺某夺过扁担追了几米,见王成秀拿着一把镰刀冲过来,就拿起扁担朝王成秀头部打了两下……
因严重颅脑损伤,王成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晚上,一对新人就趁着黑夜外出,从此踏上了漫漫逃亡之路。
去年5月,贺某被抓获归案。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持扁担打击被害人王成秀头部的行为,证明其主观上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本案系被告人一方人员私自采摘了被害人家的柑子引发, 虽然被害人王成秀有阻拦被告人等人路过等情节,但该行为与本案后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刑法上的过错。
日前,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贺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