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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上被踩女子将其打进水渠淹死

2013-01-05 09:52  来源:北京晨报

 被打后溺亡水沟 罪犯被判无期

  邓某的尸体在路边水沟内躺了近3个月才被发现,而这期间,邓某的公交卡仍在正常使用,也正是通过这张公交卡,警方找到了行凶者刘海军。刘海军和邓某素不相识,只不过因为踩了一下脚而发生争执,刘海军即将邓某打晕在水沟中致其溺亡。近日,刘海军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女孩殒命水沟

  25岁的女孩邓某毕 业后在北京工作。2011年12月28日,同事把邓某送上公交车后,大家就再没见到过她。直到2012年3月18日,邓某的尸体才在海淀区亮甲店公交车站 旁的水沟内被发现。警方发现,在邓某遇害后的这段时间内,邓某的公交卡却依然处于使用状态。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海军。

  家属已赔4万元

  检方指控,刘海军于2011年12月28日,在海淀区亮甲店公交车站,酒后因琐事与邓某发生争执,刘海军将邓某打昏在排水沟内,致其溺水死亡。 后刘海军将邓某的挎包掠走。刘妻李彩霞在明知刘海军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提供钱财帮助刘海军逃跑,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租房帮助其藏匿,并在刘海军的指使下烧 毁邓某物品,抛弃刘海军作案时所穿的衣物,毁灭证物。

  面对指控,刘海军辩称:“我真不是故意要杀人!”刘海军告诉法官,案发当天他和同事喝了很多酒,晚上坐公交车回家时,因醉酒没站稳,下车时踩到了邓某的脚后跟,遭骂后两人厮打起来。

  刘海军声称在争斗过程中二人一起栽进路边的排水沟内。“当时天黑了,我记得那水深没过了膝盖。我收不住手,用拳头打了她头好几下。”刘海军说,多次击打后,他发现邓某晕倒在污水中,“我以为她死了,也顾不上确认,抓起她的挎包就跑了。”

  据了解,到案后,刘海军的家人东拼西凑了4万元钱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希望能够求得原谅。面对邓某家人当庭提出的百万元赔偿请求,刘海军表示一定尽力偿还。

  被判故意杀人罪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刘海军殴打邓某致其昏迷后,明知邓某倒卧于水沟中可能致死,仍逃离现场,放任邓某死亡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罪,依法应予惩处。李彩霞也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和窝藏罪。考虑被告人刘海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部分经济损失, 故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彩霞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海军,系重大立功,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所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均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海军无期徒刑,以窝藏罪和毁灭证据罪两罪并罚,判处李彩霞有期徒刑1年。此外,刘海军还需赔偿邓某家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1万元。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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